“基金会”内地香港大不同——主体差异
来源: | 作者:汉正家族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6-08-04 | 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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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过《基金会管理条例》来规范其运作。2016年《慈善法》生效后,新成立的基金会也自动认证为慈善组织。目前,中国内地注册存续的基金会大约有9千多家。

香港没有专门就慈善团体或者慈善组织出台法律法规。

,业务范围限制较少,受到的行政要求和行政管理也相对较少,但税收优惠资格并不与生俱来,需要后续申请豁免。

,因为一成立就享有税收优惠,因此行政审批手续相对较多,资金准入门槛也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