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基金会,还是选慈善信托?这是个问题
来源: | 作者:汉正家族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6-08-04 | 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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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基金会几乎注册不了的情况下,捐赠人行善,需要开阔眼界、打开思路。

具体的区别,我后面有文章继续和大家做介绍。

这种三段结构。这个三段结构与信托制度中的当事人结构内涵上融合。

和的分离。

和。”

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一条 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

,都是基于某个法律文书认定的目的,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信誉,为捐赠人和委托人实现认定目的一方,构成了信义关系。

[1]苏圣塬《论慈善信托的名与实》. 陈雪萍,豆景俊《信托关系中受托人权利与衡平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 胡仕波:《慈善、信托与家族传承——基于中国 视角、法律逻辑和实务经验》,法律出版社,2022年8月第1版. 何宝玉:《信托法原理与判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4月第1版. 李政辉:《公益信托与基金会的关系:基于融合的视角》,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年7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