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农民工的工资保证金制度,竟然也是信托
来源: | 作者:汉正家族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6-08-04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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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托采取的是受托人完全主动管理模式,即当委托人所承包工程出现欠薪情形时,且拒不履行的或不能履行的,受托人即指令资金托管方向农民工发放资金,而委托人无从干预。

《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与《信托法》第十七条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的规定有异曲同工之妙。

尽管信托资金的发放对象是农民工,但由于欠薪情形下,施工总承包方单位对农民工负有债务,该信托资金发放可理解为为委托人清偿其债务,最终受益人是委托人;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如工程未出现欠薪情形的,该信托资金也会返还委托人,此时信托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