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型基金会”以后的日子不好过,这些问题要注意!
来源: | 作者:汉正家族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6-08-04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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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社会组织领域监督执法的消息不绝于耳。对社会组织领域的监管已经成为国家、省、市、县各级民政部门的日常工作重点之一。

*社会组织有三种形式,包含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原民办非企业单位)。

100多家基金会列入“黑名单”

全国各地民政部门开始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诸多监管惩罚措施纷纷被激活,包括暂停活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撤销登记等手段都从纸面规定成为一种现实。*“僵尸型”社会组织泛指长期未开展活动、多年未参加年检、甚至已经无法联系上的社会组织。

截至目前,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布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有361家,其中基金会有11家。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2934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2041家。其中,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基金会58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基金会49家。

涉嫌非法组织名单公示(仅含基金会)

黑名单01:活动异常名录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方面,58家基金会里面,部级基金会有2家,省级基金会有21家,市级基金会35家。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原因,主要有未参加年检、未换届受到警告处罚、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未按期整改、无法取得联系等。

接近一半的基金会是因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而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而如果是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组织,民政局将启动行政处罚的撤销程序。

31%的基金会是因为受到警告处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受到警告处罚的原因有年检不合格、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不达标、未按时换届等。

如名单中的2家部级基金会:增爱公益基金会、永恒慈善基金会,是因为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不达标、未公布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等被民政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相关组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凡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满两年,将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就如一个警告,提醒各社会组织要按要求整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规范运行。

黑名单02: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方面,49家基金会里面,部级基金会有4家,省级基金会有38家,市级基金会有7家。

其中收到限期停止活动性质处罚的8家,被撤销登记的有40家,被吊销登记证书的有1家。

从列入事由来看,最主要的原因是被撤销登记。有40家基金会被撤销登记,这些基金会:一是2年或2年以上未参加年检;二是长期未开展活动,这两种情形符合条例中“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予以撤销登记的规定。

被登记管理机关吊销登记证书的仅有1家,是海仓慈善基金会,在民政部登记成立。处罚事由是连续四年未参加年检,而且长期没有开展活动。

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不给予资金资助; 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作为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 实施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

处理“僵尸型”基金会

从“黑名单”的具体情况可以看出,民政部门在加强对“僵尸型”基金会的处理力度。这类基金会或者“长期潜水”不活动,或者长期不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已经成为有名无实的“空壳”,与“僵尸”无异。

2018年1月,中国民政部公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将有“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等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18年2月14日,广东省民政厅公布2018年度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结果。通告指出省民政厅对6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抽查,有66家社会组织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法人治理不规范,不真实填报年检材料,甚至存在虚假做账等问题,其中有7家基金会,拟将面临限期整改,或将被撤销登记。

2018年4月16日,山东省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新能源基金会等4家基金会因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被依法撤销登记。

2019年8月12日,云南省民政厅发布通报,全省62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其中基金会7家。对其中42家拟撤销登记,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另外20家依法撤销登记。

2019年8月23日,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一次性就公布了238家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省级社会组织。这238家省级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在福建社会组织网予以公告,并依法录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系统”。其中,基金会有11家。

多方监管,自我治理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当前面临的监管环境和政策基调概况起来就是严字当头。

登记从严:直接登记范围被从严从紧控制;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社会组织找业务主管单位相当困难;符合直接登记或找到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在成立登记时受到了更加严格的审核把关。

监管从严:多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体系、事前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机制初步形成;监督管理工具日益丰富和完善,多样化的监管手段提升了监管能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信息信用监管体系开始发挥监管作用;多方力量共同推动社会组织自律水平不断强化和提升。

处罚从严:一大批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处理,大量社会组织受到撤销登记处罚。以社会组织年检为契机,根据年检内容对年检不合格或者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约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社会组织撤销登记主要针对的是不按规定年检和开展活动的僵尸型、休眠型社会组织。

在多方监管下,基金会要提升自我治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范围内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力度,重视自身信用;明确组织的使命和愿景,坚守正确的价值观;致力于提升专业化能力、依据使命打造品牌项目;社会组织要自觉接受并主动加强党的建设。

按照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公益活动,按照规定时限参加基金会的年度检查,积极参与基金会等级评估。 总之,专业化运作,才是基金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保障。

因此,提醒各位小伙伴千万别忘记了年检,每年的年检时间是从3月份开始,截止时间各地不等。详细攻略可见:关于基金会年检,这些信息你需要了解